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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整治行動|龍口交警持續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7-2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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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7月28日(農歷2023年6月11日),星期五訊:夏季整治行動|龍口交警持續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隨著氣溫逐漸上升
群眾聚會飲酒、消暑飲酒情況增多
酒后駕駛安全風險隱患突出
為有效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發生
龍口交警深入推動夏季治安整治行動
全力穩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
為強力推進夏季治安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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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7月28日(農歷2023年6月11日),星期五訊:夏季整治行動|龍口交警持續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隨著氣溫逐漸上升
群眾聚會飲酒、消暑飲酒情況增多
酒后駕駛安全風險隱患突出
為有效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發生
龍口交警深入推動夏季治安整治行動
全力穩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
為強力推進夏季治安整治行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7月27日晚,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持續開展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統一行動,以嚴查嚴管的“零容忍”打擊態勢,全力消除酒駕醉駕導致的交通安全隱患。
行動中,交警大隊根據轄區道路交通特點,認真研判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易發、多發時段、路段,精密部署,科學調整勤務模式,在轄區國道、縣鄉道路及城區主要路段設置執勤卡點,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嚴查酒駕醉駕、超員超載、疲勞駕駛、涉牌涉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持做到“逢疑必查,逢查必處”,切實在轄區形成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的高壓嚴管態勢。
當晚,交警大隊共查獲酒后駕駛14起,超載6起、涉牌涉證3起,其他違法行為120余起。
案例一
7月27日12時57分,交警大隊五中隊執勤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三輪電動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進行檢查,經查,駕駛人宗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宗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7月27日19時10分,交警大隊黃山警務工作站民警在轄區巡邏發現一輛輕便正三輪摩托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進行了檢查,經查,駕駛人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執勤民警依法對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7月27日20時54分,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三輪電動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進行了檢查,經查,駕駛人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張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7月27日21時09分,交警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在東海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進行檢查,經查,駕駛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執勤民警依法對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7月27日22時15分,交警大隊三中隊在轄區巡邏發現一輛小型轎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進行檢查,經查,駕駛人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執勤民警依法駕駛人王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7月27日20時39分,交警大隊二中隊設卡執勤時,在對一輛無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篩查時發現,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李某某進行檢查。經查,駕駛人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還存在著準駕不符、未懸掛號牌等多種違法行為。
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李某某未帶駕駛證、準駕不符、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龍口交警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生命無價,酒后禁駕
切莫心存僥幸,違法必被抓
遵守交規,遠離酒駕
珍愛生命,平安回家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交警”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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