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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遠公安成功偵破一起野外違規用火案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5-04-09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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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5年4月9日(農歷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訊:招遠公安成功偵破一起野外違規用火案
清明
本應是緬懷先人、寄托哀思的時刻
可就在這一天
盡管連日反復提醒
仍有市民心存僥幸——
上墳祭祀時置安全于不顧
違規用火引發火情
案情通報
4月4日(清明)上午9時許,張星鎮某村東山發生火情。接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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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5年4月9日(農歷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訊:招遠公安成功偵破一起野外違規用火案
清明
本應是緬懷先人、寄托哀思的時刻
可就在這一天
盡管連日反復提醒
仍有市民心存僥幸——
上墳祭祀時置安全于不顧
違規用火引發火情
案情通報
4月4日(清明)上午9時許,張星鎮某村東山發生火情。接警后,招遠公安迅速組織警力趕赴事發地點,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群眾、調取相關證據。經過連續5天的縝密偵查和循線追蹤,逐步縮小偵查范圍,最終查明起火原因及相關事實證據,于4月8日成功鎖定嫌疑人。
經查,事發當日,孫某甲(男)、孫某乙(男)在上墳祭祀時,違規吸煙并亂扔煙頭,引發山林起火。目前,該兩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以身試“火”的行為
不僅擾亂了公共安全秩序
更將自己送上了法律的“火線”
清明雖過,春季防火形勢依舊嚴峻
當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戒嚴期
(3月1日至5月31日)
森林火險等級持續偏高
望廣大市民以案為鑒,引以為戒
不在林區、草原等禁火區域
燒紙、焚香、燃放煙花爆竹
不燒荒燒地堰、不在林區吸煙
讓我們共同守護青山常在,平安招遠!
招遠市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和《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發此令。
一、封山禁火時間: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封山禁火區域:除市區、鎮村駐地,招遠市全部陸地行政區域為禁火區,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
三、封山禁火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封山禁火區域內實施下列行為:
1.攜帶火種火源進山入林、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戶外露營用火、燒蜂、煙熏捕獵、投放空中移動火源;
2.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焚燒垃圾、傾倒祭祀廢棄物、堆積農業廢棄物和林地撫育、清理隔離帶等產生的可燃物;
3.農林生產、果樹病蟲害防治、焚燒疫木等野外用火;
4.開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舉辦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時使用明火;
6.違規經營、舉辦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賽事活動和走非正常線路徒步、攀巖和到未開發或未對外開放區域游玩;
7.私拉電線、亂接用電設備、裸露架空線路、使用電貓違法狩獵、隨意用火和工程機械露天實施切割、焊接、破碎作業;
8.車輛未采取防火措施進山入林和隨意向窗外丟棄煙頭等火源;
9.破壞森林防滅火宣傳標識、瞭望臺、護林房、通訊基站、水管網、儲水設施、防火通道等設施設備;
10.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四、所有進山路口設立防火檢查站,實行封閉式管理。除本村村民進山務農外,其他人員和車輛進入必須經當地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批準,并嚴格遵守森林防火規定,落實防火措施,服從防火值班人員管理,逐人逐車登記,不得攜帶火種。未經批準任何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
五、驢友、踏青、挖野菜等非生產必要人員一律進行勸返,不得進山入林。
六、封山禁火區范圍內的森林資源經營單位和個人,對其經營范圍內的森林資源應當切實履行森林防火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或隱患,應當立即向屬地鎮(街道)報告。
七、未經批準擅自進入封山禁火區活動、拒絕接受、阻撓、妨礙森林防火檢查的,將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違法行為人屬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0535-8259119、0535-8215230、110、119。
招遠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招遠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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