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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分局關于對濟寧市兗州區城區道路貨運車輛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11-2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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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1日(農歷2024年10月21日),星期四訊:關于對濟寧市兗州區城區道路貨運車輛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關于對濟寧市兗州區城區道路貨運車輛
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兗州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范交通秩序,優化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城區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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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1日(農歷2024年10月21日),星期四訊:關于對濟寧市兗州區城區道路貨運車輛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關于對濟寧市兗州區城區道路貨運車輛
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兗州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范交通秩序,優化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城區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物流暢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公安部關于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意見》《公安部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兗州城區道路通行實際,決定對城區道路實施貨運車輛禁止和限制通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北環城路(不含)—西浦路(不含)—勝利路(含)—大禹南路(含)—揚州路(含)—九州路(含)—龍橋南路(含)—南護城河路(含)—酒仙橋南路(含)—泗河左、右岸堤頂路(含)—北環城路(不含)區域內。
二、禁行路段
(一)大禹南路(勝利路至魯王路路段,含勝利路路口、魯王路路口)
(二)建設路(酒仙橋路至荊州路路段,含荊州路路口、酒仙橋路路口)
(三)九州路(濱河路至荊州路路段,含荊州路路口、濱河路路口)
(四)濱河大道(北環城路至青蓮閣路段)
(五)豫州路(建設路至魯王路路段)
(六)文化路(中御橋路至東御橋路路段)
三、禁限行管理規定
(一)輕型貨車、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新能源貨車、中型廂式及封閉式貨車(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全天24小時允許駛入禁限行區域道路通行;其他類型中型貨車辦理通行證后,每日上午:9時—11時,下午:14時—17時,夜間:21時—次日7時允許通行,其他時段禁止在限行區域內道路行駛。
(二)重型貨車、牽引車(以上車輛均不含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在辦理通行證后,每日上午:9時—11時,下午:14時—17時,夜間:21時—次日7時允許通行,其他時段禁止在限行區域內道路行駛。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全天禁止駛入限行區域,工程運輸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四)需到限行區域內機動車檢驗機構辦理業務和需駛入限行區域的民生保障的中重類型機動車輛,在禁行時段內,允許單獨辦理臨時通行證(聯系電話:0537-3446203),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臨時通行證,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五)如遇重污染天氣、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限行管理按照相關措施執行。
四、禁止通行車輛因生產生活、市政工程建設等確需在禁限行區域及路段、時段通行或停靠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臨時通行證,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
五、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禁限行規定限制。
六、本通告所指的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兗州城區內從事貨物運輸服務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工程運輸車包括重型自卸貨車、重型特殊結構貨車、重型罐式貨車以及其他用于運送渣土、砂石、建筑用料和廢料的各類貨車、掛車。
七、國Ⅳ及國Ⅳ以下排放標準車輛,不予辦理通行證。
八、凡違反本通告構成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九、本通告自2024年11月21日起施行。
原通告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濟寧市公安局兗州分局
2024年11月21日
(來源: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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