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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曝光】濟寧市汶上縣應急管理局對某工貿企業行政處罰案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11-0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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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11月6日(農歷2024年10月6日),星期三訊:【安全生產曝光臺】汶上縣應急管理局對某工貿企業行政處罰案。
安全生產曝光臺是用于曝光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隱患和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的專門平臺,汶上縣安委會辦公室針對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進行曝光,旨在警示教育各生產經營單位對標自查自糾、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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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11月6日(農歷2024年10月6日),星期三訊:【安全生產曝光臺】汶上縣應急管理局對某工貿企業行政處罰案。
安全生產曝光臺是用于曝光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隱患和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的專門平臺,汶上縣安委會辦公室針對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進行曝光,旨在警示教育各生產經營單位對標自查自糾、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從而有效消除事故隱患,遏制事故發生。現將檢查中發現的有關事故隱患曝光如下:
安全曝光
典型案例
2024年3月26日,汶上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某電子器件制造公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
普法時間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來源:山東省濟寧市“汶上應急管理”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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