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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公安:不買葫蘆串就磕頭……一強買強賣“團伙”落網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05-1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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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5月10日(農歷2024年4月3日),星期五訊:不買就磕頭……強買強賣“團伙”落網!。
強買強賣“團伙”出現芝罘街頭
流竄至多個沿街商鋪
以送福名義
下跪磕頭賣葫蘆串
不同意的商家則被破口大罵
影響惡劣……
110指揮中心
注意
5月9日14時40分
各派出所:近期出現一伙外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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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5月10日(農歷2024年4月3日),星期五訊:不買就磕頭……強買強賣“團伙”落網!。
強買強賣“團伙”出現芝罘街頭
流竄至多個沿街商鋪
以送福名義
下跪磕頭賣葫蘆串
不同意的商家則被破口大罵
影響惡劣……
110指揮中心
注意
5月9日14時40分
各派出所:近期出現一伙外來人員,以送福的名義到沿街商鋪,通過下跪磕頭強買強賣,請巡邏時注意發現,并通知商鋪遇到此類情況及時報警,如有發現及時處置。
5月9日15時29分,白石路派出所巡邏組在青年路發現正欲強買強賣的王某,并將其抓獲,查獲用于強買強賣的木頭葫蘆串70串。
民警順線追蹤,同時通知沿街商鋪發現類似情況后立即報警,后相繼抓獲嫌疑人邵某、馬某某、馬某、翟某,查獲用于強買強賣的木質葫蘆串等共計164串。
經查,5月5日,5名嫌疑人駕車來煙,先后竄至福山、牟平、芝罘,以送福名義進入商鋪,期間采取下跪、磕頭的方式,逼迫商家以10—20元的價格購買葫蘆串等物品,不同意的商家被破口大罵。
目前,5名違法人員均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這種行為屬于強買強賣
已經觸犯法律
發現此類情況立即報警
芝罘公安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指揮中心、法制大隊、網安大隊、白石路派出所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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