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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微信群辱罵他人,海陽市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法對呂某行政處罰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04-09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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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4月9日(農歷2024年3月1日),星期二訊:警情通報。
警情通報
2024年是公安部確定的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按照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煙臺市公安局關于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海陽市公安局聚焦造謠誹謗、謾罵侮辱、侵犯隱私等網絡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堅持從源頭阻斷網絡謠言蔓延,全力維護和諧清朗的網絡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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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4月9日(農歷2024年3月1日),星期二訊:警情通報。
警情通報
2024年是公安部確定的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按照公安部、山東省公安廳、煙臺市公安局關于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海陽市公安局聚焦造謠誹謗、謾罵侮辱、侵犯隱私等網絡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堅持從源頭阻斷網絡謠言蔓延,全力維護和諧清朗的網絡生態環境。
2024年1月,呂某因瑣事對他人產生不滿,遂在微信群中發布多段辱罵他人的語音,對他人進行人格侮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呂某被處以行政處罰。
海陽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海陽公安提醒: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規范個人網上言行,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來源|網安大隊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海陽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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