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案為鑒】棲霞公安:野外違規用火,已有2人被處罰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4-03-18 22:36
|
|
|
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3月18日(農歷2024年2月9日),星期一訊:【以案為鑒】野外違規用火,已有2人被處罰!。
最近氣溫回升,
終于有春天的樣子了~
但是注意啦!
氣溫迅速回暖,野外風干物燥,
是森林火災的高發期!
牢記:春風十里,防火第一!
一點星星火,可毀萬畝林!
防范火災
決不能掉以輕心!
案…
|
北京時間2024年3月18日(農歷2024年2月9日),星期一訊:【以案為鑒】野外違規用火,已有2人被處罰!。
最近氣溫回升,
終于有春天的樣子了~
但是注意啦!
氣溫迅速回暖,野外風干物燥,
是森林火災的高發期!
牢記:春風十里,防火第一!
一點星星火,可毀萬畝林!
防范火災
決不能掉以輕心!
案例1
3月13日12時許,莊園派出所接轄區群眾反映:有人在山坡上違規用火。
民警到場后立即開展調查,經走訪調查和視頻偵查快速鎖定違法行為人林某。經詢問,林某如實交代了其中午到山上違規攜帶火種點香的違法行為。
目前,違法行為人林某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保證以后堅決不再野外違規用火,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2
3月15日下午1時許,楊礎派出所接群眾報警,轄區一承包地內有人點火燒荒,引發火情。
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協助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將明火撲滅,并將點火行為人衣某當場查獲。
經詢問,衣某對其燒荒引發火情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給林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衣某行政處罰。
無論是春耕,還是登山踏青,
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識,消除火災隱患,
否則就是害人害己!
引發森林火災必然受到法律制裁!
棲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為有效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以及《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自即日起全市進入森林高火險期(森林防火戒嚴期),特發此令。
一、除市區、鎮村駐地,棲霞市全域均為森林防火區、高火險區域,實行常年禁火,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行為。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林內或距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
1、燒荒、燒地堰、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等生產性用火;
2、墳頭燒紙或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烤火、野炊等非生產性用火;
3、投放空中移動火源;
4、開山爆破等工程性用火;
5、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果園、農田、道路兩側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
四、從事野營、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的,應當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服從森林經營者的防火安全管理。
違反以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和《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野外吸煙、違規用火者堅決執行“四個一律”(即: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非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一律撤職;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災的,無論成災與否,一律嚴厲查辦)。
對舉報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經查證屬實,給予第一舉報人200元-500元獎勵,舉報電話:110,119,5268909。
此令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至森林防火期結束止。
棲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公安機關再此提醒:
保護森林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
森林防火則是重中之重
當前天干物燥,再加上野外風力大
火星很容易落到可燃物上
一不小心就會引火燒山!
供稿丨莊園派出所、楊礎派出所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棲霞公安”微信公眾號)
|
|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