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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以案說法!信訪勿“任性”非訪有“代價”龍口市依法處理4名違法信訪人員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11-26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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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6日(農歷2023年10月14日),星期日訊:【警鐘】以案說法!信訪勿“任性”非訪有“代價”龍口市依法處理4名違法信訪人員。
越級上訪的定性
根據《信訪工作條例》第二十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提出??缭奖炯壓蜕弦患墮C關的上訪行為即為越級上訪。
部分群眾對此存在認識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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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6日(農歷2023年10月14日),星期日訊:【警鐘】以案說法!信訪勿“任性”非訪有“代價”龍口市依法處理4名違法信訪人員。
越級上訪的定性
根據《信訪工作條例》第二十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提出??缭奖炯壓蜕弦患墮C關的上訪行為即為越級上訪。
部分群眾對此存在認識誤區,將“不越過某一層級,依次到上級信訪部門走訪”理解為逐級走訪就不是越級訪,這是非常錯誤的。
處罰案例
案例1
孫某橋,男,70歲,龍口市北馬鎮某村村民。曾因多次違法信訪,以訪施壓,被公安機關處罰,后因妨害公務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023年1月至8月期間,孫某橋又多次無故辱罵、任意損毀他人財務,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后仍不知悔改,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2023年8月1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案例2
王某巖,男,41歲,龍口市蘆頭鎮某村村民。2020年10月份至2023年7月份,王某巖撥打“12345”政務熱線500余次,重復投訴蘆頭鎮政府及其他部門,并提出很多無理要求,嚴重擾亂公共秩序。2023年1月底開始,王某巖先后多次到龍口市信訪局、煙臺市信訪局、山東省信訪局進行信訪。在其信訪事項已經得到明確答復的情況下,2023年7月10日,王某巖又到省信訪局越級上訪,以訪施壓。2023年07月1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案例3
刁某蘊,女,54歲,龍口市實驗路居民。刁某蘊在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間多次信訪。2023年8月6日,刁某蘊因越級信訪被公安機關依法批評教育。2023年9月25日前往北京準備到國家信訪局越級上訪,以訪施壓,擾亂了正常信訪工作秩序。2023年9月27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龍口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刁某蘊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4
丁某彬,男,56歲,龍口市蘆頭鎮某村人。丁某彬自2018年以來信訪20余次,2023年9月13日因越級走訪被公安機關批評教育的情況下,于2023年10月11日以相同信訪事由到北京越級走訪滋事、以訪施壓,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2023年10月1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龍口市公安局決定給予丁某彬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來源:龍口信訪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教體”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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