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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兩個月!龍口公安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為集中整治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11-16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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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11月16日(農歷2023年10月4日),星期四訊:為期兩個月!龍口公安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為集中整治。
文明養犬,寵愛有方
養成文明、科學飼養寵物的好習慣
讓生活環境更加和諧、美好
為進一步規范城市養犬行為,增強市民文明養犬意識,落實犬主的養犬管理責任,保障群眾健康和人身安全,龍口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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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11月16日(農歷2023年10月4日),星期四訊:為期兩個月!龍口公安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為集中整治。
文明養犬,寵愛有方
養成文明、科學飼養寵物的好習慣
讓生活環境更加和諧、美好
為進一步規范城市養犬行為,增強市民文明養犬意識,落實犬主的養犬管理責任,保障群眾健康和人身安全,龍口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對遛犬不拴繩、飼養大型犬烈性犬、遺棄或虐待犬只、不及時辦理養犬登記等行為依法查處整改,應收盡收流浪犬只,督促引導市民養成文明養犬習慣。
廣泛宣傳
提升文明養犬社會氛圍
廣泛動員吸納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文明養犬管理,在廣場、公園、商貿中心、社區以及人員聚集公共場所,開展集中宣傳工作。采取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單等方式,營造濃厚宣傳氛圍,使文明養犬深入人心。
強化執法
嚴查不文明養犬行為
即日起,針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龍口公安將開展全天候、全區域巡查執法,加強早(6:00-8:00)晚(17:00-20:00)外出遛犬高峰期巡查頻次密度,重點巡查主次干道、廣場綠地周邊、社區小區內部等區域部位,發現“遛犬不拴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堅決依法處罰。
及時收容
消除流浪犬只安全隱患
組織專門捕捉流浪犬隊伍,使用專用車輛和工具,開展全面清查,捕捉流浪犬只,妥善予以收容安置,做到應收盡收。
我市流浪犬收容站已經啟用,全市流浪犬只的抓捕、收容等工作,將由收容站全面負責。聯系人:張站長,聯系方式:18561123119。
法律鏈接
《煙臺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重點管理區的養犬人應當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證明之日起十五日內,攜犬只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每只一千元罰款;逾期未改正的,沒收犬只;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禁止飼養、繁殖、經營烈性犬和列入禁養名錄的大型犬規定的,責令限期自行處置,處每只一千元罰款;逾期仍未處置的,處每只五千元罰款,并沒收犬只;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項,不得放任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規定的,給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不得占用樓道、樓頂、綠地等住宅小區物業共用部位、區域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虐待犬只情節嚴重的,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下列場所,除專門為犬只提供服務的區域外,禁止飼養犬只和攜犬進入。1、機關辦公、醫療保健、教育培訓、金融機構、烈士陵園等;2、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少年宮、文化宮、影劇院、會展中心、海水浴場等;3、飯店、賓館、商場、超市等;4、除出租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候車(機、船)室。)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只二百元罰款;
(六)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重點管理區的養犬人攜犬出戶,應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束不長于一點五米的犬繩(鏈)牽領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規定的,責令改正,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1、攜犬乘坐電梯應當避開高峰時間,采取裝入犬袋、犬籠或者為犬只佩戴嘴罩并收緊犬繩(鏈)等措施,主動避讓他人。2、養犬人攜犬乘坐出租車的,應當征得出租車駕駛員同意,并為犬只佩戴嘴罩或者裝入犬袋、犬籠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
龍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養犬
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的公告
《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1年9月30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條例第三條之規定,現就我市養犬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具體范圍公告如下:
(一)重點管理區。
東城區(劃定2處區域):
(1)東起鳳凰山路、西至威龍大道,南起牟黃公路、北至環城北路。
(2)東起南山東路(五蔣公路)、西至通海路,南起鐵路線、北至常倫街。
西城區:
東起龍港路向北直線延伸至海邊、西至海邊,南起牟黃公路向西直線延伸至海邊、北至海邊。
(二)一般管理區。
重點管理區外,我市行政區劃內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
特此公告
龍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文明養犬、依法養犬
可以展現個人文明素質
更可以彰顯城市文明程度
讓我們行動起來
樹立文明新風尚
共筑健康美好生活環境
供稿:治安大隊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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