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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市公安局關于孫葵東集資詐騙案通告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8-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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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8月24日(農歷2023年7月9日),星期四訊:關于孫葵東集資詐騙案通告。
關于孫葵東集資詐騙案通告
自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孫葵東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編造各種銀行存款任務、投資項目、借款等事由,集資詐騙金數額巨大。
目前,龍口市公安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孫葵東執行逮捕。為確保案件的順利辦理、獲取相關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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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8月24日(農歷2023年7月9日),星期四訊:關于孫葵東集資詐騙案通告。
關于孫葵東集資詐騙案通告
自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孫葵東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編造各種銀行存款任務、投資項目、借款等事由,集資詐騙金數額巨大。
目前,龍口市公安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孫葵東執行逮捕。為確保案件的順利辦理、獲取相關犯罪證據,切實保障廣大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國務院《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凡是參與孫葵東涉嫌集資詐騙的非法集資行為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應主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并將在孫葵東處取得的代理費、提成費、好處費等非法所得全額退繳。凡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及時退繳上述非法所得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拒不配合調查、退繳非法所得、協助犯罪嫌疑人隱瞞資產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二、發布本通告之前未在公安機關報案的集資參與人立即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交易流水(自投資之日起至今)、賬單等相關資料,到龍口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在規定期限內報案的集資參與人將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請廣大集資參與人相互轉告。
地址:龍口市港城大道699號
聯系人:賈警官、于警官
電話:0535-8789866
龍口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4日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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