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招遠市應急管理局通報5起動火作業無監護人在場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
【政公網】
欄目:企宣信息
發表時間:2024-11-24 22:59
|
|
|
摘要:違規通報。
為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圍繞《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釋法、以案示警,現曝光5起2024年動火作業無監護人在場的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案例1
招遠市某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動火作業
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案
2024年3月2…
|
違規通報。
為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圍繞《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釋法、以案示警,現曝光5起2024年動火作業無監護人在場的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案例1
招遠市某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動火作業
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案
2024年3月22日,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招遠市某礦山工程有限公司特種作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維修車間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張某不在現場。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并處人民幣5千元的罰款。
案例2
山東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動火作業
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案
2024年4月9日,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通過視頻巡查發現山東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4月1日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李某不在現場。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并處人民幣5千元的罰款。
案例3
招遠市某金礦有限公司動火作業
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案
2024年5月10日,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上級“四個專項整治”要求對招遠市某金礦有限公司進行檢查,通過視頻發現:選礦車間4月15日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王某不在現場。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并處人民幣5千元的罰款。
案例4
招遠市某機械有限公司動火作業
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案
2024年5月15日,招遠市應急局聯合羅峰街道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執法人員對招遠市某機械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動火作業未設置監護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并處人民幣5千元的罰款。
案例5
河北某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動火作業
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案
2024年6月17日,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河北某礦山工程有限公司招遠項目部進行檢查,發現5月30日、31日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秦某不在現場。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招遠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并處人民幣5千元的罰款。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第一百零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三)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消息來源:招遠應急管理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問政煙臺”微信公眾號)
|
|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