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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公安又查處多起 涉“兩卡”案件,幫啥別“幫信”!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6-0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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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6月8日(農歷2023年4月21日),星期四訊:幫啥別“幫信”!又有多人落網。
出租、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互聯網賬戶就能輕輕松松獲取高額報酬?
這種“0成本”賺錢的“好事”你心動嗎?當心攤上事兒!
01
他們都因此攤上事兒了
18歲小伙買賣電話卡
淪為犯罪“工具人”
視頻:犯罪嫌疑人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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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6月8日(農歷2023年4月21日),星期四訊:幫啥別“幫信”!又有多人落網。
出租、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互聯網賬戶就能輕輕松松獲取高額報酬?
這種“0成本”賺錢的“好事”你心動嗎?當心攤上事兒!
01
他們都因此攤上事兒了
18歲小伙買賣電話卡
淪為犯罪“工具人”
視頻:犯罪嫌疑人現身說法講述買賣“兩卡”的代價
02
近期,龍口公安又查處多起
涉“兩卡”案件
典型案例一
6月4日,諸由觀派出所民警根據調查掌握的線索,將嫌疑人單某某(男,28歲,龍口人)成功抓獲。
經查,嫌疑人單某某在明知他人可能進行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名下三張銀行卡提供給他人使用,涉案流水達39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單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龍口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典型案例二
6月5日,東江派出所民警根據調查掌握的線索,將嫌疑人姜某某(女,30歲,龍口人)成功抓獲。
經查,嫌疑人姜某某在明知他人可能進行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名下兩張銀行卡提供給他人使用,并按對方指示操作轉賬,涉案流水達57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龍口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典型案例三
6月6日,開發區派出所民警根據前期調查掌握的線索,將嫌疑人于某某(男,36歲,龍口人)成功抓獲。
經查,嫌疑人于某某在明知他人可能進行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名下銀行卡提供給他人使用,涉案流水達40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龍口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03
販賣“兩卡”和賬號
后果很嚴重!
涉嫌違法犯罪
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銀行卡和互聯網賬號,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便利,將可能因涉嫌“幫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設的罪名,主要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犯罪行為,是電信網絡犯罪的重要“幫兇”。
“幫信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納入信用記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采取限制其有關卡、賬戶、賬號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業務、暫停新業務、限制入網等措施。
限制出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決定自處罰完畢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準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行。
你出售的一張電話卡
可能導致十個人接到詐騙電話而上當
你賣出的一張銀行卡
可能讓一百個人遭受財產損失
你出借的聊天賬號
可能會給上千人發送詐騙信息……
龍口公安將持續加大
對電信網絡詐騙打擊力度
守護好群眾“錢袋子”
再次提醒大家切莫為蠅頭小利
淪為犯罪“工具人”
供稿:開發區派出所、東江派出所、諸由觀派出所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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