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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2023年中高考期間噪聲管制的通告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5-29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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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5月29日(農歷2023年4月11日),星期一訊:煙臺發布噪聲管制通告!。
關于2023年中高考期間噪聲管制的通告
為防治噪聲污染,給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中高考期間(2023年6月1日-6月15日)噪聲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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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5月29日(農歷2023年4月11日),星期一訊:煙臺發布噪聲管制通告!。
關于2023年中高考期間噪聲管制的通告
為防治噪聲污染,給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中高考期間(2023年6月1日-6月15日)噪聲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除搶修、搶險、應急作業外,禁止城市建成區內午間12:00-14:00、夜間20:00-次日8:00期間一切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
二、禁止午間12:00-14:00、夜間20:00-次日8:00期間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從事產生噪聲、振動的室內裝修活動。
三、文體娛樂、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場所要加強噪聲管制,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少噪聲污染,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四、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禁止在夜間開展廣場舞、集會等活動。
五、排放工業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生產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
六、6月7日-10日、6月13日-15日,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全天禁止產生噪音的經營、宣傳、娛樂、建設(裝修)施工作業等行為,嚴禁機動車鳴笛和其他各類產生噪聲擾民的行為。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守公告規定,中高考期間自覺減少噪聲超標排放活動,主動減噪、降噪;各級職能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進一步強化噪聲污染的執法監督管理,對發現違反公告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如有違反公告的行為,市民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生態環境局舉報電話:12345;公安局舉報電話:110;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舉報電話:6905939;教育局舉報電話:2101800;城市管理局舉報電話:6151717)
特此通告。
煙臺市生態環境局
煙臺市教育局
煙臺市公安局
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煙臺市城市管理局
來源丨煙臺環境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煙臺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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