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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花式”占用公共停車位?襄城民警及時“喊停” |
【政公網】
欄目:湖北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2-12-04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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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2年12月4日(農歷2022年11月11日),星期日,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花式”占用公共停車位?襄城民警及時“喊停”。
襄城融媒訊(通訊員周胤伍)公共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然而部分商戶卻在門前停車位上擺放盆栽,還用塑料筐“加固”,“花式”占用公共停車位,不僅造成了市民“有位不能停”的情況,也影響了市容市貌。近日,襄陽市公安局襄城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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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2年12月4日(農歷2022年11月11日),星期日,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花式”占用公共停車位?襄城民警及時“喊停”。
襄城融媒訊(通訊員周胤伍)公共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然而部分商戶卻在門前停車位上擺放盆栽,還用塑料筐“加固”,“花式”占用公共停車位,不僅造成了市民“有位不能停”的情況,也影響了市容市貌。近日,襄陽市公安局襄城區分局檀溪警務平臺快速處理了一起私自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的違法行為。
商戶“花式”占用公共停車位
11月30日,檀溪警務平臺收到群眾舉報稱,軸承二路附近有商鋪擅自設置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位。平臺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被占停車位中間擺放了兩盆綠植,為了讓綠植不易被挪動,還用塑料筐進行了“加固”,并在筐內放置石頭增加重量。
民警處理私自占用公共停車位違法行為
經過民警走訪調查,停車位附近的商戶劉某承認自己為了方便上下貨,將停車位“占為己有”,自己也已經認識到了錯誤。民警對劉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指出劉某私自占用公共停車泊位屬于違法行為,隨后與劉某一起將現場清理干凈。
被占用的公共停車位已恢復使用
警方提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都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而道路兩側施劃位置屬于公共道路區域,停車位是公共停車位,任何合法機動車輛均有權停放,非商鋪私人所有。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抵制不文明行為,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來源: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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