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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公安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嫌疑人被依法拘留10日 |
【政公網】
欄目:山東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5-01-0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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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拘留10日!龍口公安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案情簡介
1月5日,龍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隊、開發區派出所根據調查掌握的線索,成功將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違法嫌疑人徐某抓獲。
經查,1月5日,違法人員徐某駕駛車輛從外市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至龍口。于當日16點30分許,在石黃線與于莊交叉路處,民警將正在從事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嫌疑人抓獲,當場查獲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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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0日!龍口公安查處一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
案情簡介
1月5日,龍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隊、開發區派出所根據調查掌握的線索,成功將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違法嫌疑人徐某抓獲。
經查,1月5日,違法人員徐某駕駛車輛從外市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至龍口。于當日16點30分許,在石黃線與于莊交叉路處,民警將正在從事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嫌疑人抓獲,當場查獲各類煙花爆竹87箱,涉案價值1萬余元。
目前,違法人員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其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沒收。
民警提醒
龍口公安將持續嚴厲打擊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也提醒廣大市民,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要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購買煙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規銷售點,不要貪圖便宜,購買私制的煙花爆竹。
禁燃禁放相關規定
也要牢記在心
龍口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具體范圍
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按照《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修正稿)》《龍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煙花爆竹禁放區的公告》,龍口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具體范圍為:
★東城區:東起鳳凰山路、西至威龍大道,南起石黃線(含石黃線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轄區)、北至環城北路(黃縣大道);
★西城區:東起疏港鐵路、西至海邊,南起河抱河、北至海邊。
這些區域或場所也禁止燃放
《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中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或者場所:
(一)文物保護單位、黨政機關、醫療機構、民政服務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
(二)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
(四)車站、碼頭、飛機場、賓館、酒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
(五)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大型倉庫、停車場;
(七)景區、林地、綠地;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煙花雖美
安全與環境更珍貴
供稿:治安大隊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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