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藏自治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關于2起城鎮燃氣違法典型案例通報 |
【政公網】
欄目:西藏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10-12 20:45
|
|
|
摘要:自治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各(地)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為貫徹落實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區燃氣經營市場秩序,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發生。自治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梳理了前期工作開展情況,現對2起城鎮燃氣違法典型案例進行通報,請你們舉一反三,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
|
自治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各(地)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為貫徹落實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區燃氣經營市場秩序,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發生。自治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梳理了前期工作開展情況,現對2起城鎮燃氣違法典型案例進行通報,請你們舉一反三,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拉薩市興旺液化氣充裝站管理不規范案例
(一)基本情況
2023年7月10日,自治區住建廳和拉薩市城管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發現興旺液化氣充裝站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在前期檢查多次指出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的情況下,仍存在站內禁煙區留有煙頭,工作人員擅自離崗、攜帶手機進入充裝區等行為。
(二)行政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三)處理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拉薩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該企業作出停業整頓7日的行政處罰。
二、日喀則市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從業人員無證上崗案例
(一)基本情況
2023年7月5日,日喀則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在外出執勤時發現駕駛運輸液化氣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為藏Dxxxxx車輛駕駛人員格某未取得《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同年7月7日,執法人員在與某液化氣站負責人及該車押運人員核實后發現,當事人格某系該液化氣站裝卸工人,因當天原駕駛人員家中有事請假,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臨時安排格某上崗作業,屬違章作業。由于執法人員發現及時并排除安全隱患,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二)行政處罰法律依據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1.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2.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
(三)處理結果
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日喀則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責令西藏安嘯燃氣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西藏自治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代)
2023年10月12日
來源: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